一、补办前的准备工作
房本
要点一:登报声明作废
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“房产证遗失声明”,内容包括房产证编号、房屋坐落、权利人姓名等。保留报纸原件作为补办依据,登报费用约200-500元。
要点二:查询档案信息
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原始登记档案,确认房屋当前产权状态是否受限(如抵押、查封)。档案查询需提供身份证及房屋地址。
要点三:准备身份证明材料
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房屋购买合同复印件、登报声明原件等。
二、补办流程
1. 提交补办申请
填写《不动产权属证书补发申请表》,注明遗失原因并签字承诺。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。
2. 公示期等待
登记机构将补办信息公示15个工作日,无异议则进入制证环节。公示内容包括房屋信息及补办申请人姓名。
3. 领取新证
公示结束后,缴纳工本费(10元)并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。原证自动失效,若找回原证需交回登记机构。
三、特殊情况处理
抵押房产 :需先取得银行同意函方可补办,银行需确认抵押状态未变更。
共有产权房 :需所有共有人共同申请,并提供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。
委托代办 :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,委托书需明确代办事项。